工業除塵設備對環境污染的控制標準趨于嚴格粉塵作為對人體健康及大氣環境污染的重要物,越來越為人們所重視,因而世界各國也采取了相應的限制措施,其中之一是制定嚴格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在德國,規定各種工業污染物的排放標準為50mg/m^3,不久前公布的17B1mSchV標準中規定日平均濃為l0mg/m^3,1/2小時的平均濃度為30mg/m^3。由于采用了嚴格的排放標準,德國粉塵排放量自60年代以來逐步降低,三十年來約降低了65%,并有進一步的降低趨勢,而環境中總懸浮物(TSP)濃度也降低了約65%。
在美國,1963年頒布了潔凈空氣法(CleanAirAct)以后,于1970年、1975年、1977年多次修訂,1990年修訂和補充的潔凈空氣法經國會通過后成為一部目前上為嚴格和詳盡的法規。它的主要內容包括確定空氣污染物的種類,并將劃分成達標區,未達標區(隨污染物不同而不同),對后者限期達標,同時實行排放許可證制度,此外還有關于汽車排放、酸雨和臭氧層保護等有關條款。
除塵設備技能的使用開展與中國工業化進程密切相關,除塵設備通常包含機械式除塵器、濕式除塵器、靜電除塵器和袋式除塵器。四種除塵設備的技能功能比照狀況如下圖所示:
1、靜電除塵器是將含塵氣體經過強電場,使粉塵顆粒帶電,在其經過除塵電極時,帶正/負電荷的微粒分別被負/正電極板吸附,從而去掉氣體中的粉塵。靜電除塵器除塵功率較高,但其除塵功率受粉塵比電阻的影響很大,易導致除塵功率不穩定。20世紀90年代以后,靜電除塵器在火力發電、水泥窯等高溫、大煙氣量、工況較雜亂的煙塵污染管理中使用廣泛。
2、袋式除塵器是使用纖維濾料捕集含塵氣體中的固體顆粒物,構成過濾塵餅,并經過過濾塵餅進一步過濾微細塵粒,以到達除塵的目的。袋式除塵設備能夠穩定地到達很高的除塵功率,粉塵排放量能夠到達5mg/m3以內,且除塵功率不受粉塵比電阻等粉塵特性的影響。通常來說,粒徑小于十微米的粉塵(即可吸入顆粒物)對人類健康影響較大,袋式除塵器對可吸入顆粒物具有很高的別離功率。袋式除塵器在處理常溫煙氣(<120℃)污染中使用規模逐漸擴展,跟著濾料及脈沖清灰等技能的進一步開展,袋式除塵器憑仗優良的除塵功能,在處理高溫、煙氣管理中越來越廣泛的使用。
3、機械式除塵器是使用粉塵的重力沉降、慣性或離心力別離粉塵,其除塵功率通常在90%以下,除塵功率低、阻力低,長處在于節省能源。
4、濕式除塵器是使用氣液觸摸洗滌原理,將含塵氣體中的粉塵別離到液體中,以去掉氣體中的粉塵。其除塵功率稍高于機械式除塵器,但易造成洗滌液體的二次污染。